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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四厅文件苏建规[2012]1号

【信息时间:2012-05-28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苏建规字[2012]1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下统称“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秩序,巩固和发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成果,改善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推进城乡文明建设,根据《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省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逐步增多,建筑渣土及各类工程材料运输需求及处置数量日益增加,涉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较为突出。应该看到,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加强建筑渣土统一运输处置、规范管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现实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强化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整洁优美舒适的宜居环境有着重要作用。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贯彻“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落实分工,齐抓共管,推进全省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
二、明确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中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规划引导、科学定点,统一管理、分级处置,合理收费、规范运输”的工作思路,遵循源头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置规范、能力充足、循环利用的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管理、属地负责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实现“两个率先”提供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
全省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等方式,形成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运行管理机制。
——坚持重点突出、注重效果原则。结合当前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破解建筑渣土处置场所规划建设、运输处置价格核准、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等关键问题,提高运输处置工作的整体成效。
——坚持控源减量、利用为先原则。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消减建筑渣土产生量,积极引导和鼓励建筑渣土的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坚持严格执法、常态管控原则。强化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的日常管理,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保持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态势。
——坚持督促检查、落实长效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工作目标,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
全省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满足需求的建筑渣土处置场所;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杜绝机动车带泥上路和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规范建筑渣土运输秩序,严格落实运输资质审批,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坚决遏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超载超速、车容不洁、偷倒乱倒等现象;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管理水平;完善许可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整合管理资源,逐步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理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渣土全程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三、严格落实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各项措施
(一)健全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建筑渣土管理、运输企业资格管理、运输车辆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建筑渣土处置管理程序,进一步加强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资质检查,凡不是合法取得资质的,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和落实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完善相应的制度约束和操作规程。
(二)合理布局定点。各地要结合当前和长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建筑渣土处置场所布点。建筑渣土处置场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满足环境卫生和年度城市建设的需求。要拓宽建筑渣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的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建设建筑渣土处置场所。
(三)严格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单位需要运输处置建筑渣土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城市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履行相关申请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运输。建立和完善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安全运行诚信档案,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日常检查考核,各级城市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车辆的交通安全状况和交通违法行为。在由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中,应严格限制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较多的运输企业参与工程招投标,杜绝个体渣土运输车辆参与招投标。积极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在有关工程招投标文件中,将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等级和所属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数量、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以及违规运输、处置渣土受处罚记录等纳入准入条件。
(四)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与当地建设、城管部门签订建筑工地规范施工、市容环境卫生等责任书。已实施“数字城管”的城市,要将视频监控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延伸到建筑工地。建筑工地必须做到封闭施工和降尘施工,场内主要道路及出入口路面硬化,配备冲洗设施,加强卫生保洁,采取密闭运输措施,杜绝车辆带泥出场和抛撒滴漏。鼓励通过委托代包等方式,对建筑工地出入口周边实施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服务。
(五)完善收费机制。根据“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对建筑渣土实施有偿处置。建设单位应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等相关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建设工程在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手续时,应按规定缴纳有偿处置管理有关费用,并与城市管理部门签订建筑渣土处置责任书。有偿处置管理有关费用专项用于建筑渣土处置场所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建筑渣土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规范运输市场。建筑渣土运输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从事建筑渣土的运输企业须经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取得城市建筑渣土经营服务资格。全面加强建筑渣土及各类工程材料运输车辆管理,综合运用监控系统、GPS定位系统等科技信息手段,监督运输车辆无证偷运、不遵守交通信号和禁行标志等行为,并通过安装使用记录路线、时间和处置场所的电子信息装置,实施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动态管理。运输单位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工具,统一标识,使用运输车辆专用号段并放大号牌。运输建筑渣土时,须随车携带由当地城市管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送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七)推进综合利用。制定完善建筑渣土再生利用处置相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并逐步推广使用建筑渣土的再生产品,构建新型低碳经济产业链,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促进建筑渣土由简易填埋向资源化处理和循环利用方向转变。开展建筑渣土分类收集和循环利用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建筑渣土分类利用、源头就地利用、末端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形成各种经济成分投资参与、资源市场配置合理的建筑渣土利用体系,实现各类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和集约化处置。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产品。
(八)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公安交管部门要督促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建立、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定期检查车辆安全设施,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搜集制度,定期对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检查,在责令运输企业限期整改的同时,通报建设、城管等部门,实行重点监管。
(九)坚持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建筑渣土的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各地公安交管、建设、城管、环保、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并通过路面监控、现场执法、GPS定位系统等手段,严肃查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无证偷运、不遵守交通信号和禁行标志、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载超速、乱倾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未实施密闭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悬挂以及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等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
四、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领导,各方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健全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思路、协调各方、整合资源、强化责任,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及由公安交管、城管、建设、环保、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必要经费,顺利推进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工作。建立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交换相关信息,包括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基础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许可信息、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等情况,确保长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源头控制减量化、运输市场规范化、综合利用资源化为目标,有效落实建筑渣土处置场所,合理调配建筑渣土处置能力,建立完善管理信息通报制度,切实承担起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监管责任。城管部门应加强渣土处置场所日常运营的监管;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依法查处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管理,会同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规范化管理评比考核活动;环保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及道路积尘监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交通部门要加强对管辖道路日常巡查,依法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主动邀请新闻单位参与联合整治和日常管理,加大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各建设、施工、运输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参与程度。
严格监督考核。研究制定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工作的考核标准和检查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行动,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建立健全评比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以及运输处置违法现象较多,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